学生公寓管理制度
日期:2022-03-05 11:39:09  发布人:陈倩钰 

为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,优化育人环境,创造“文明、整洁、舒适、宁静、安全”的人才培养环境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条学生入住公寓宿舍, 必须严格遵守《学生手册》等有关规定。持本校入学交费收据到学生公寓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。寒、暑假期间若不离校的学生,须事先向公寓管理部门申请,必须服从统- -管理。 毕业或中途休、退学的学生,在办完离校手续后2日内搬离宿舍,违者后果自负。

第二条住宿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间和床号住宿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床位;不得私自拆卸、挪用室内公共设施。

第三条自觉注意节约水电,做到人走灯灭,杜绝“长流水,长明灯”现象,房间无人使用电脑时,要及时关闭,做到人走灯灭,严禁私拉、乱接电线,严禁存放、使用电炉、电饭锅、电热器、热得快等发热违规电器。第四条讲究公共卫生,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,接受卫生管理人员的监督。不许向走廊、楼梯及窗外泼水、乱丢果皮等废弃物,严禁随地吐痰;学生自行车、电动车等要按指定地点停放,禁止乱停乱放或推进公寓楼内;学生宿舍严禁养小动物(宠物);阳台严禁乱堆放物品。

第五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 自觉坚持每天起床后整理内务。各类物品放置有序,室内空气新鲜;室内墙上不得乱写、乱画、乱挂、乱钉,不得在卧室内晾晒衣物。各寝室长安排轮流值日及每周四下午的宿舍卫生大扫除。将垃圾用垃圾袋装好,放入一层垃圾放置处。严禁将宿舍垃圾扫入楼道或在门外堆放垃圾,轻者批评教育、重者通报批评。

第六条入住学生要遵纪守法,严禁在宿舍内赌博、酗酒、打麻将、打架斗殴及进行其它违纪违法活动。严禁在公寓内张贴标语、广告、大小字报;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、公寓内经商或影响他人休息等各种活动。

第七条严禁携带有毒、有害、有强烈刺激气味、易燃易爆品及淫秽书刊和内容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等进入公寓。

第八条公寓大门早上6:00开门,晚上22: 00分关门,请自觉遵守休息时间。晚上22: 00 熄灯后,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;锁门后因特殊原因晚归的学生,须事先告知值班人员,并进行登记。严禁爬围墙、护栏或窗户.强行进出宿舍。

第九条为保证公寓安全, 做好防火防盗工作,学生须持住宿证出入公寓,陌生人进入宿舍要立即查问,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公寓管理员;不急用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,贵重物品和钥匙要妥善保管,人离开宿舍要锁门;熄灯后禁止在宿舍内点燃蜡烛及使用其它照明设施;严禁在公寓内做饭、烧水、燃放烟花、爆竹和焚烧物品;爱护公寓内的消防器材。

第十条未办理走读 手续的学生,不能擅自在校外住宿。

第十一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, 来访客人说明来访原因并登记后,可入内。学生宿舍严禁留外人住宿。公寓异性不得进入(公务除外)。

第十二条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,损坏照价赔偿。

第十三条学生 公寓门锁不得随意更换,若有损坏需要更换的,须报公寓楼长同意经批准后,方可配置,并将更换后钥匙交至值班室- -把。

第十四条宿舍区内不准踢足球、打排球、篮球,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。

核发:宿管中心 收藏本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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